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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签的合同违法吗
我签的合同违法吗 我介绍两个人来新加坡工作。签了份合同,,内容是《今由我为《×××他的名字》介绍去新加坡工作,承诺工资为6000人民币,每月发放工资后,高出的1000元应交给我《我的名字》作为酬谢。为避免以后出现毁约,以此为据,如有毁约双倍赔偿。
此协议自他×××去新加坡正式工作后第二天开始生效,终止日期为,辞掉工作回国前一天
甲方———————————————————。乙方——————————————————签署日期:2010年03月18日
。》他们签过字,按过手印的,,现在想反悔不想给每月的一千元。先声明他们现在在新加坡是每月七千块人民币还多几百,我能打赢官司,,拿回那些钱吗?他们反悔的借口是这边消费高,工作时间比之前说的长不到半小时。还有就是我给他们介绍工作时签的每月抽他们一千元钱的合同是不合法的。我们提前讲好的他们才签的字,怎么就不合法呢?两年我的酬谢费就每人该给我两万多呢。两个人就有五万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jian……(北京)
提问时间:2010-06-13 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