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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房屋买卖 我和我前夫共同拥有一套房子,本来想买,由于我的个人原因我不想买了,谈的时候我也在场,前夫收了一万元的定金,但是没有签合同,现在我不想买了,请问我要对对方负什么责任,定金收了两天了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贯士凯(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0-06-12 20:45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朱君秀律师
2010-06-12 21:10
答;你有权不卖房屋,但是,你应当双倍返还购房人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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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0-06-12 21:25
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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