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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本人在A公司上班,9年整,公司法人代表为AA,劳动合同签署时间为长期

本人在A公司上班,9年整,公司法人代表为AA,劳动合同签署时间为长期 本人在A公司上班,9年整,公司法人代表为AA,劳动合同签署时间为长期。。现在公司不知道什么情况要求我们重新签署劳动合同,重新签署的劳动合同为B公司,,法人代表为BB,也就是说换了公司名称,也换了法人。现在老板意思就是说不想签B公司也行,还继续签A公司,但是要降工资。
   第一本人与A公司签署的合同为长期,我是不是可以不签B公司的合同,还是继续执行A公司合同?但是老板说继续签A公司合同的话就要降工资。问题:这个降工资合不合理?我需要怎么维护权利?
   第二老板说签B合同,也可以,首先你是不是要先给我把A公司的长期合同解除了。问题:这种情况是否需要先解除A公司合同?一旦解除了A公司合同我是不是可以要求赔偿工龄工资?我该怎么要求赔偿,需要怎么做,要哪些东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8-09-18 20:5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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