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辞职的时候要培训费,已签过劳动合同,但是没有培训协议,我应该怎么和公司理论
辞职的时候要培训费,已签过劳动合同,但是没有培训协议,我应该怎么和公司理论 我是今年7月份和现在公司签过劳动合同,我的职位是程序员,但是1月份由于工作压力身体不适,想要辞职,但是公司需要交培训费。
我签过劳动合同中,有一条【劳动合同期限】一栏写的是为3年,在合同最后一项【双方约定其他事项】中手写着,若乙方在服务期内提前离职,需将在岗期内的培训费赔偿给甲方。
我本人没签过任何培训协议,没约定过培训费用,而所谓的培训只不过是在签劳动合同签前试用期内,本公司的讲师上不到1个月的关于软件开发的课程,而且大部分时间都是我们自己练习中。
请网友帮忙解答一下,我离职是否需要交钱?【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就是服务期?如果和公司理论的话,我可以有哪些理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tstar(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2-12-17 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