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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在职员工公积金及劳动合同事宜咨询

关于在职员工公积金及劳动合同事宜咨询 本人2012年1月任职某连锁企业,该企业有5家门店进行独立核算,当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为空白劳动合同(即无劳动服务期限无工资无公司),签订后公司也并未给我盖公章的劳动合同,公司只缴纳三金不缴纳公积金,之后,公司未不想帮我缴纳公积金为由两次私自将我转至其他公司缴纳三金(每月发工资时才知道),两次调转均未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想咨询下,现在住房公积金已是规定强制为劳动者缴纳,若我离职,应如何追讨公积金及相关赔偿,两次调转都未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是否已违反劳动法,如何追讨赔偿,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证据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卡文小姐在上……(上海-卢湾区)
提问时间:2012-12-17 13:14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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