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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我在一家公司试用期两个月,两个月为固定薪资8000

是这样的,我在一家公司试用期两个月,两个月为固定薪资8000 是这样的,我在一家公司试用期两个月,两个月为固定薪资8000,没有绩效,然后两个月后转正为底薪加绩效,今年的45这两个月为试用期,五一当天加班了,公司按照转正后的底薪给我算的加班工资,我觉得应该按照实习期8000时的薪资来计算,因为那时候我还是试用期,可是我翻了合同,合同的工资是写底薪加绩效,但当时5月份我是实习,根本不存在底薪绩效,所以请问到底哪种计算方法是合理的呢?我觉得公司变相操作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8-08-16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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