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未开据离职证明期间,能不能和别的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未开据离职证明期间,能不能和别的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无论是劳动者“自动离职”,还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以及“劳动者的不辞而别”,在用人单位还没有给这三种“离职”人员开据“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书面通知书时,这三种劳动者,在这期间,能不能与另外一个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面对现实DW(天津-和平区)
提问时间:2012-12-15 07:19
-
答:是违约,如果给原单位造成损失时,有新单位与你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追问:这个损失中还包括“人员培训”吗?
回答:答:不包括。
追问:如果不包人员培训方面的损失的话,本人在经济方面给用人单位没有造成损失啊,因本人是一位力工,涉及不到经济方面的赔偿,那么,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和另外的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另外,这个“违 约”,原用人单位可不可以向本人收取“违 约金”?
回答:答:1、给原单位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时,可以主张的;2、没有约定违约金时,不支付。
追问:有约定,和原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时,合同条款中有一条:合同期未到,自动离职的员工要扣违约金,但金额没有标明,只能用人单位自己定了。这种情况,扣除违约金,可以吗?或者说:合法吗?
回答:答:不可以。
-
严格地说不可以,但是要是原单位迟迟未予办理呢,所以看具体情况,比如元合同到期了,比如个人离职,已经向原单位提交申请满一个月了,未见答复等。
追问: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还迟迟不给开据离职证明的(用人单位怕劳动者去劳动仲裁,所以不给开据离职证明),因为,还有别的劳动纠纷曾经形成。这种情况是否还要等到开据离职证明之后,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回答: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一般情况下是不行的,从法律意义上讲,你和原单位还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
违约,有新单位与你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根据您所述,只有第二种劳动者可以去找工作并要求单位补偿
追问:1.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同时还没有给开据离职证明的,在这期间劳动者可以与别的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2.签定劳动合同和建立劳动关系是同一个法律关系吗?
回答:单位解除时单位违约在先可以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与建立劳动关系是两个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及建立,合同可以在1月期满次日签订
-
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
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无论是那种情形解除,可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
有风险,可能涉嫌违约,原单位有权要求用工的单位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