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某的行为涉嫌何罪名
诈骗。
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万元以上的;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