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在一家私企商厦工作半年多,未给签劳动合同,犯法么?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在一家私企商厦工作半年多,未给签劳动合同,犯法么?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我在一家私企商厦做导购工作半年以上,刚开始去的时候说做满三个月转正后就给签订劳动合同,上保险,半年多了可是一直没给上保险,而且,请一天病假要扣除80元,我一个月保底工资是800,前些日子有病了,歇了了4天每天都有请假还扣了我320,我当即辞职没等批准,经理扣除了我7天的工资,这个月我一共干了23天,不但没有工资拿还拖欠公司94元钱,而且还压我工作服押金500,风险保证金2000元整,去要了,但会计说没钱,一直拖延着我,我想知道我该如何处理,公司触犯了劳动法哪些条例?我能要回属于我的工资并得到相对赔偿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瞬11(天津-宁河县)
提问时间:2008-12-13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