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关于房屋漏水的民事纠纷
关于房屋漏水的民事纠纷 关于房屋漏水的经济纠纷
起因
2010年4月23日,301由于水管爆裂导致水漏到我家201,墙面多处渗水,地板泡在水中好几个小时。
事发后,经居委会相关人员调解(在4.23-5.10该时间段内,3楼用户并未主动进行道歉及补偿,一直拖),5月11日,在宜三居委会所主持的调解下,301用户答应对墙面漏水处进行重新粉刷(时间:2周内带工程人员上门进行事前准备)并承诺地板如1年内发生翘起等破坏性变化,负责进行复原处理。但在调解过程中,301还对我及101用户进行人身威胁,扬言找几十个人进行报复,要断手断脚等言语。(宜三居委会的相关人员也在场克作证)
2周后,301用户并未带任何工程人员到我家进行工程相关事宜,也未上门进行道歉等诸类事宜。居委会再度进行协调后,在6月8日告诉我,301愿意赔偿600元作为墙面漏水处的重新粉刷的费用,但对协议中地板如1年内发生翘起等破坏性变化进行复原的条约持否定态度。
请问,针对301用户如此无赖的行径,如果以法律途径进行解决该事(据居委会人员说他们的调解期为1个月),是选择仲裁或法院上诉及相关的准备手续,费用。或者还有其他的处理方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qi(上海-普陀区)
提问时间:2010-06-08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