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关于民事纠纷
关于民事纠纷 大概情况是这样`我妈在麻将馆打麻将`然后一起打麻将的喝点酒就骂我妈`然后我妈看她太泼`就回家了。`我妈在我爷家照顾我爷``我爷家就在麻将馆旁边的单元,然后那女的就追到我爷家砸门`按门铃`砸窗户。这个时候我妈就给我打电话让我去。也没什么说什么事,我就和我朋友打车过去了。`就在这期间我爷把门开开了。然后这个女的就进屋里把我妈给打了。`俩人就撕打起来。然后就被麻将馆的老板给拉开了。`就回麻将馆了。`然后我就到了。`进屋看到我妈被打了。就跟我妈和我朋友去麻将馆`进屋就给她打了。`我拿的裤腰带,我朋友拿的砖头。把脑袋打出血了。`然后就报警了。警察来了。。我就是想知道一下如果追究刑事责任的话我跟这个女的谁的责任更大一些。
而且我朋友和我说这女的是环卫局办公室的。说只要让派出所出一份拘留证明就可以到他们单位或纪委去告她。说她聚众赌博。然后就是入室行凶。说这样她的工作就没了。!这个女的脑袋不是太严重就是有口的。没啥大毛病。我妈也没受外伤`。我想知道走公能不能象以上所说的。我俩都被拘留。然后她的工作就没了。走私的话谁应该赔偿谁??请说详细一下。谢谢大家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65321……(黑龙江-鸡西)
提问时间:2009-05-20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