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合同签订后安排工作不合理
关于合同签订后安排工作不合理 今年三月公司要调我去外地,我不同意,后来就调整了3次工作,到6月份,一直没有续签消息,到6.23,公司才派HR跟我谈是否可以解约不续签,后面条件谈不拢,到6.28召我到广州办公室签合同,今天7.2号通知我,我的工作又调整了,本来我是做管理工作的,现在安排的工作是自己到前线开发批发客户,在一清二白的情况下,给我定了任务,是以金额算,并且要求我每天要走10家以上客户(正常的已有客户维护一天也就3-5家),等于是最基本的初级业务员的工作,请问这种情况是否涉嫌安排侮辱性工作等问题?我如果仲裁能赢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zsam(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8-07-02 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