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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薪资问题

薪资问题 当初在面试的时候人事告诉我,他们公司在忙期也就是下半年的6月-12月份是有忙期一千块的费用,那么在贵司试用期三个月因不合适就走了,等到十二月初问他们要十月份的忙期费和奖金,经理告诉我薪资开始没有,都没有这个一千块的费用了,特别是扣款比较多的,可是在公司上班的员工都发放了这个费用,只有我这个辞职走的人没有,那么在当初面试的时候根本没有说过扣款多就没有这个费用的,薪资他们以这个为借口,我该怎么样保障我的权益?当初口头说忙期的一千块费用是有效口头协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y0024(上海-黄浦区)
提问时间:2012-12-03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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