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计件工资(销售岗位),但实际发工资是:2000*任务完成比例+底薪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计件工资(销售岗位),但实际发工资是:2000*任务完成比例+底薪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计件工资(销售岗位),但实际发工资是:2000*任务完成比例+底薪,来计算的(六年都是如此),但现在公司改革,不经过我们的同意将工资计算改为方式:每卖一件货提成1元(当月发80%,年底发20%)+底薪,这样的话,我们的工资就会少很多,请问:我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8-06-23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