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赔偿的程序和责任追究
人身伤害赔偿的程序和责任追究 我弟在与对方商谈事情未达成一致,对方三人我弟只有两人;双方动起手来,对方用刀将我弟手臂肌肉砍裂手筋砍断,小腿骨打裂,脸和脖子各有一刀。事发后派出所并没有抓人和拘留对方。现在我想咨询几点1对方是否以够成犯罪需拘留2对方都把人砍得住院了为什么派出所不拘留人?是否合法?3人身伤害赔偿的程序有哪些?可以要求赔偿些什么?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生活费,护理费,脸部破相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ang-……(四川-攀枝花)
提问时间:2010-06-02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