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三期员工被公司口头辞退
三期员工被公司口头辞退 本人2009年4月20日入职,2011年2月工作地点变动,外派至福州。合同两年一签,2011年4月20日续签两年期合同时地点也改成福州。本人于2012年7月开始休产假,休假前跟公司申请调回长沙工作(为方便照顾小孩)并表示不愿继续待福州,现在2011年11月中旬产假结束,公司回复长沙没有合适岗位,而原福州岗位已重新招人,公司安排我到其他城市,我不同意的话公司就按不服从公司安排要跟我解除合同,请问还在哺乳期的我怎么维权?另外派员工每月的外派津贴(住房补贴+餐补)产假期间公司也没有发放,请问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lq122……(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2-11-20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