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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于2018.4.20发生工伤事故,工作期间穿高跟鞋摔伤导致脚踝韧带损伤

于2018.4.20发生工伤事故,工作期间穿高跟鞋摔伤导致脚踝韧带损伤 于2018.4.20发生工伤事故,工作期间穿高跟鞋摔伤导致脚踝韧带损伤,至目前无法穿高跟鞋上岗,现人事通知,若继续休工伤假,那么期间工资将只有基础工资的80%,根据工伤条例第33条,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那么请问发放基础工资的80%薪酬是否合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8-04-30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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