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劳动赔款问题

劳动赔款问题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专卖店店员。当初在2012年5月17日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合同上写的基本工资为2000元,在合同上并没有涉及写明失货赔款问题。签完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劳动合同(公司和我本人都各执一份)而没有员工手册。而在2012年11月14日发了一份员工手册,它的修订日期是:2012年01年01日。上面写了盘点后如发现失货,公司可承担的盘点差异率为总库存原价金额的0.1%;超出部分,按原价由员工平分赔偿。可是,现在有的商品已经打折。我想咨询一下,这个失货赔偿规定是否合法?因为这个失货问题并没有在劳动合同上写明或者指出。我是否要按照规定赔偿。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颜正卿(上海)
提问时间:2012-11-15 00:01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