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
其中公司股东拿公司房产借款750万没有股东会决议,其他股东不知,法院要拍卖共有资产
其中公司股东拿公司房产借款750万没有股东会决议,其他股东不知,法院要拍卖共有资产 其中公司A股东拿公司房产借款750万,有公司借款合同,借款方为公司,公司没有收到这笔资金,后发现资金汇入股东个人账户,房产局做完房产抵押时没有指定收款人,而出借方的合同有指定A股东个人为收款人,我是股东之一但我不知情,也没有股东会决议,收款人委托书也是假的,法官说股东会决议只对公司内部有用,对外无用,我们公司败诉,法院要拍卖公司共有资产,公司资不抵债,我赔惨了,还有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msen(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11-12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