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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股东以公司名义借款,加盖公章。其他股东和法人完全不知情。责任这样承担。谢谢!

股东以公司名义借款,加盖公章。其他股东和法人完全不知情。责任这样承担。谢谢! 股东以公司名义借款,以他所持有的17%股份做担保(他所持有的17%股份已经抵押给其他人),加盖公章。其他股东和法人完全不知情。所借款直接打到借款人私人账户。债权人起诉,请问我们公司胜诉大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kffkf(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2-03-23 21:3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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