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华夏东路1801弄1号902室装修客户顾先生
报警或起诉。
侵犯企业商誉的侵权行为,是指经营者通过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对企业的商誉进行恶意低毁、贬低,以削弱企业的竞争能力的行为。
法人的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商誉侵权的赔偿原则,一般考虑企业的生产能力和信誉程度的大小,并考察侵权方的过错程度法院综合确定损失额度,从而一使受害方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二是通过经济补偿对受害人抚慰,以维护其在社会上的声誉。
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