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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突发性裁员,是否可向公司要求支付赔偿金

公司突发性裁员,是否可向公司要求支付赔偿金 我于2011年9月进入公司,在今年9月签订了一年的续签合同,今年10月31日,公司突然通知因公司经营不善,需要把商务部以及我所在的呼叫中心部门进行解散,并口头通知合同终止至10月31日,因当天事发突然,部门有三名员工先去与公司负责人谈论赔偿金问题并得到三倍的赔偿.我于是11月1日去公司办理离职手续时,却得到公司只赔偿一个月工资的消息,所以拒绝办理.同时拒绝办理的还有其它人等.公司只同意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且公司在当日晚上七点左右发布消息称之前通知大家只是业务调整,并未通知大家解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11月5日回公司正常上班;11月5日上班后公司又通知我们办公地点仅为公司会议室,且无任何办公用具,原有的办公地点不能进入,且以口头形式通知我们因公司无业务,只放重庆最低工资1050元,请问公司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公司支付三倍的赔偿金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ongsh……(重庆)
提问时间:2012-11-07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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