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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转移

劳动合同转移 我原属国有企业职工企业于1997年破产。2001年职工带安置费将一个车间成立为股份合作公司A公司,并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2001至2011。2003年A公司与外资合资成立B公司并把大部分员工的劳动合同重签为B公司合同期为2003至2011。现我公司面临政府用地拆迁安置问题,又要求员工把合同改签回A公司合同期为2010年至2011,请问这会不会影响对职工的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韩通华(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0-05-30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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