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明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但公司经过研究,决定不批准她辞职。公司这样的做法对吗?为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只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希望对您有帮助。
提前一个月提出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