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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下午一点至七点(有时候会提前半个小时下班 老板同意的情况下)

我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下午一点至七点(有时候会提前半个小时下班 老板同意的情况下) 我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下午一点至七点(有时候会提前半个小时下班 老板同意的情况下),加上周六上午十点到下午十点半,工作超过三个月,未签合同未缴社保。 我想问问我这种情况符不符合劳动法里面的全日制工作,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Jay(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8-02-23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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