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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租房合同纠纷

租房合同纠纷 我公司于10年5月18日签订一份租办公房(A座15层)协议,起租期从2010年6月1日到2012年5月31日,交了3个月押金与1个月租金,按照协议租期未满我方提前终止合同,我方需支付3个月的违约金,退租押金不退还。22日搬了部分家具到办公房(人员未入驻),当日我公司员工听物业打扫卫生人员,叨唠说:这家进来估计也呆不长,于是员工纷纷议论,为此我们就开始四处打听,了解到08年1月该房发生过跳楼死人事件,为此25日我公司与该物业交涉,要求退租退钱,对方不同意,同时该物业负责人说没有这样的事情(口头),说有人造谣(对方隐瞒事实),为此我们通过当地派出所了解,确实存在跳楼事件,我们现在确实不想租该房了,请问我们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并拿回已交的租金与押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蔚蓝翅膀(北京)
提问时间:2010-05-26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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