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从事企业的老板即没有与我订立劳务合同也没有为我交纳社会保险。我该怎样维权?
我从事企业的老板即没有与我订立劳务合同也没有为我交纳社会保险。我该怎样维权? 经人介绍,自去年2月份我来沪在一家家具生产企业打工至今,老板没有与我订立书面劳务合同,只是口头协议工资按日付酬,日工作9小时,没有其它福利待遇,(包刮社会保险)请问,根据此况,我是否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八十二条要求老板给予赔偿?由于工资是现金结算,除老板自己拥有我的上班考勤卡和工资结算表。我自己基本没有证明我与其产生劳务关系的证据,请问,我是否处在证据不足的被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aohai……(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2-10-23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