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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购买非本集体旧房及宅基地政府征收卖方来争房

购买非本集体旧房及宅基地政府征收卖方来争房 我于去年5月份购买了非本集体的旧房及宅基地,有土地使用证,但证上是卖方的名字,购房时双方签订了合同.今年4月政府征收,本人在外务工,政府测量土地及旧破房时,卖方没通知我(之前跟卖方打招呼,卖方说会通知)所以测量的结果登记在卖方名下,后要求卖方将登记资料改到我名下,卖方不同意.非说房子是他的,后在政府工作人员重新测量土地时,我没跟卖方争,后房子还是登在卖方名下,只是宅基地登在了我名下.请问律师我能要回房子吗?能获得征收补偿吗?我想起诉,该怎么办.请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石榴香(广西-来宾)
提问时间:2012-10-20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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