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的规定难道起不了作用吗?
1.天津地区目前掌握政策都是责任方交押金才能提车,不要押金无法提车;2.押金只是暂押交通队不是交通队收取,因此只能开交纳押金收条,不可能开发票;3.对方诉讼时效1年,无需责任认定书下达后5日内起诉。并且因治疗费用仍在发生,一般也不可能5日内起诉
若是受害方未采取保全措施的,交警出具车辆检测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应当放车,要求交押金是违法的。
地方法规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