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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有村委会公章的票难道只是幌子?不具备一点法律效益吗?国家是不是该完善法律了?这真的是国法律的漏洞吗
盖有村委会公章的票难道只是幌子?不具备一点法律效益吗?国家是不是该完善法律了?这真的是国法律的漏洞吗 本人在2001年在村委会花500元购得一块南北5米的深坑,《在自己以前的老庄基前面紧挨着要的》购得后由自己出钱出力填起来的。上面有村委会的盖章和经手3人的签字。由于以前经济条件困难,未能扩建,现在国家政策好才有能力建起来外面的5米。但是现在巷内有人要求在墙头外面建下水道,我家应允,没有异议。然而现在的墙头和前面的大房之间东有3.5米左右,西有2.6米左右。前邻不应允建下水道,2年前前邻建房子的时候在大房也就是我家墙头外面建有2米多的脱坡,还说这2米12是他家的,这样巷内过路过车子不方便。所以引起巷内群众的强烈反对,去向土地所,土地局,县里告状反应情况。这样又把我家建出去的5米又牵扯上了,现在搞的我很烦心。然而前邻的房子不合格,因为他在他家的老庄基上又后搓出来2米,这样连他说的2米12就4米多。他还很有可能和当地土地所有勾结,土地所说我家的村委会给盖章的5米无效,起不到法律效益,还声称要给我家推翻,但是不纠察前邻的任何情况,所以我猜测他们有勾结,在注明一点:巷内告我家5米是侵占关街,还说不能过路,然而这条路不是他们的主路,他们巷内还有比这条路更近的更宽的一条路可以走。个人感觉很冤枉,也很迷茫,我家老人愁得不行,因为本身是老老实实的农民。不知道个人的这张盖有村委会的公章是不是真的像土地所所说的那样不具有任何效益,请大家指点迷津,多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不起眼(河北-保定)
提问时间:2012-07-12 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