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是否构成强奸未遂,怎么处分
是否构成强奸未遂,怎么处分 我和我哥的朋友(刘)同租一个房子,我对他并不是太熟,只是出于我哥的朋友才在一起住的,我和我对象在一个房间住,他自己在一个房间住,一天晚上我在单位值班,刘晚上喝了很多酒回来,当时我对象在我们的房间里玩电脑,后来刘就敲门问我在没在家,我对象说没在,然后他走了,在他自己的房间里呆了一会又出来敲门,问我在没在家,然后问我对象屋里有烟没,然后我对象就把门打开了,刘进屋又问我在没在家,我对象说没在,后来刘就把我对象的双手别过去靠在门上,就亲我对象,我对象挣扎不管用,就把我对象扔到了床上,亲我对象的嘴,实施强暴,把我对象的裤子扒到了膝盖位置,躺在床上的时候挣扎也不好使,就说了一句:“等我对象回来你怎么交代。”后来他有点反应,我对象就趁这个时候跑了出去。他也追了出去。到楼梯口我对象就喊救命,他就抱着我对象不放,说别喊,后来邻居把我对象救了。我想问一下这属于强奸未遂吗?他现在已经被拘留在看守所,还有就是,刘的家属私底下和看守所给我对象录口供的人有交易,给看守所钱了。我是通过和刘的家属通电话的时候听到的。看守所没有直接权利私自放人或是把案件拖下去不交案。要是判刑的话能判多久,是否有赔偿(有医院的证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agia_……(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2-10-14 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