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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山西碳素厂(央企)复转安置工人,由于企业经营不善,从1

我们是山西碳素厂(央企)复转安置工人,由于企业经营不善,从1 我们是山西碳素厂(央企)复转安置工人,由于企业经营不善,从1999年至今大多数时间我们都是待岗放假状态,最近厂里搞改置分流大多数人让买断工龄,每年4581元的补尝金,2年的失业金,2年的取暖费,2年的医疗费,也没有公积金,从99年发放一百元生活费,到2016十月份开始按420/月发放生活费到最近让我们解除劳动合同。我们1996年签定了无限期固定合同,现在企业要单方面解除合同这样做合法吗?我们应当怎么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一切尽在不言中(山西-晋中)
提问时间:2017-12-28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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