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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原单位拖欠工资,理由可笑

没签劳动合同原单位拖欠工资,理由可笑 我是今年5月12进入某房地产代理公司,直到8月24日离职,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一如既往,多次帮助公司解决因处理不当而与客户造成的纠纷问题,且并无严重不良作风,但是就在离职至今8月份的底薪和提成都没给我发,我们一起离职的其他两位同事都接到公司财务电话领取了,最近本人沟通财务,但是财务说没有我的工资单,问过项目经理才知道,离职之后我在自己空间发表的说说影响到了公司名誉,我很意外,以前只是听说过莫须有的罪名,如今体验啦,随后和总裁通电话,结果都是互相推脱不讲理,为了协调还苦口婆心的发短信请求领导解决,可惜无果。本人发表的说说没有一个字提到公司或者公司某个人!目前我急切的想请求懂法的人士帮助解决问题。如果能要回应得的部分我愿意把这些钱捐给更有需要的人,大爱无疆,我相信我们都会越来越好。谢谢大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闹闹(辽宁)
提问时间:2012-10-09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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