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员工罢工,区别对待罢工员工
公司员工罢工,区别对待罢工员工 我们公司因员工无劳动合同、平时和周末无加班工资、无夜班费、部分员工无高温费、国定假加班按基本工资翻倍,请事假却按总工资扣钱、主管以上国定假无加班工资、超时工作(240小时)等原因引发罢工。
事态平息开始复工后公司口头宣布既往不咎,但却区别对待我以及另外一位同事参与罢工一共四十多人。公司找来律师,威胁我们写书面检查和情况说明,否则就在劳动手册上写上“因煽动罢工而被开除”加以威胁。然而我和这个同事并非此次事件的发起人组织者以及煽动者。我是听到消息从分公司赶来的,那个时候已经罢工几个小时。何况我们的诉求都是合理合法的,是公司违法在先。我们也没有任何打砸的过激行为,也没有阻止其他没有罢工员工的正常工作,一直在公司门口静坐,等待谈判结果,只是当谈判进入僵局时,拉起了横幅喊起了老总下课的口号。而我是拉横幅的。
如今,公司未跟我协商不让我回到分公司的岗位上,并出书面通知告知我的办公地点改到公司会议室,而且工作时间无故离岗串岗就要算我旷工。
我在公司工作八年,如果我拒不写任何检查,公司开除我,我是否能以无故开除得到赔偿,并且是否能消除关于劳动手册及档案上的不良评价。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baode1……(上海)
提问时间:2012-09-27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