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无故被劝退经济补偿不合理

无故被劝退经济补偿不合理 我今年3月与公司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11月2日部门领导和我谈话,说我被劝退了(公司裁员),11月7日人事也与我说关于被劝退的事,但公司只愿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并让我主动离职),并要求我11/10走人,但根据劳动法应该支付两倍月工资;我当时不同意,第二天8号领导又告知我新的定岗定编下来了,我不符合岗位要求了,见好就收走人,我自认为我工作上没有什么问题,这都是公司是借口。8号人事让我签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11月10日解除劳动关系,“协议里说一次性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并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后来一直催我走公司的离职流程,填写离职申请单,如果不写离职申请单,就得不到补偿。这是公司单方面解约,我不愿意走主动离职流程,请问只签了那份协议,我还可以去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付我两个月工资(补偿金和代通知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6273……(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7-11-09 09:48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