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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没有签定“竞业限制”的约定,能否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没有签定“竞业限制”的约定,能否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某公司所聘用的业务员,有些是专业的,有些是从普通员工中抽调的。这些业务员与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公司所有的普通员工所签定的合同内容一样,都没有“竞业限制”的约定。其中有一名业务员A,在与同行业的朋友闲聊时,把进货的价格和进货的地区无意间说给了这位朋友。等公司知道是A泄漏的商业机密,公司就以“泄漏商业机密”为由,和A解除了劳动合同。因业务员A对《劳动合同法》了解的很少,就无奈的离开了公司。那么,我想咨询各位律师的问题是:

1.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定“竞业限制”的约定,劳动者说出去的,与业务上有关的话,就是“泄漏商业机密”吗?

2.一个公司的“商业机密”适用于哪些人员?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今日有约(天津-和平区)
提问时间:2012-09-21 15:02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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