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摩托车原车主用不用负民事赔偿责任?
摩托车原车主用不用负民事赔偿责任? 车主A把一辆摩托车卖给了B,把但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并且B写下了一张字据,说明自愿不用原摩托车车主A办理过户手续。B在买在摩托车后,又把摩托车借给喝过酒的C骑出去玩,C后面还坐了D和E。在开出公路不久就撞向迎面开来的一辆大货车,致使司机C和后面坐的D当场死亡,E受伤。之后交警也出据现场责任书,由C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大货车司机出于人道主义给了D和E各一万元的抚慰金。
C的家属不服,向法院起诉了B和原摩托车车主A,要求赔偿死亡8万元,尸体搬运费两千元,精神损失费一万元。
请问原摩托车车主A用不用负民事赔偿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努努(广西-百色)
提问时间:2010-05-12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