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父母共同财产,母亲去世,随后姥姥去世,房产怎么继承
按法定继承,专业房产律师,详询来电微信
您好,您的姨们有继承权,会继承到您姥姥的一部分份额
他们是有继承权的。
1.可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2.你的姨存在可能继承的情形,具体可提供资料,做进一步分析。
1 可以继承 你母亲去世后 你姥姥就是你母亲的法定继承人 其继承份额依法受法律保护
2 在你姥姥没有继承前提下 就去世了 但是其继承份额 还在
3 你姥姥去世后 你姥姥对你母亲的继承份额 由你姥姥的晚辈直系亲属继承 这就是转继承 继承法中的转继承
所以 目前 你姥姥的孩子可以依法得到你母亲的遗产份额 但仅限于你姥姥应该继承到的份额 有疑问 可以随时联系 我的补充: 2017-10-25 14:51
你的姨们是你母亲的法定继承人 但是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是无法集成到遗产的
但是因为你姥姥的去世 因为你姥姥没有继承你母亲的遗产 所以就存在继承法中的 转继承的问题
所以 你的姨们可以得到一定的份额
有的,因发生转继承了。
当然,你姥爷那份还在你姥爷那。
按照法定继承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您好,没有遗嘱法定继承
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根据您的描述,您姥姥的孩子只能继承您姥姥从您母亲那继承的那部分,不能继承整套房产,建议您来电咨询。
您好,他们是有继承权的
你好,一般有继承权。。
他们是有继承权的。
可以继承
你母亲的财产法定继承,你姥姥作为继承人有份。你姥姥继承的份额,在你姥姥去世后,你姥姥的继承人包括你舅舅可以继承。具体份额,要看总共有多少继承人。可来电咨询
姥姥的孩子有继承权
是有继承权的
您好!
(一)死亡时个人财产及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遗产。
(二)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三)遗产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
(四)建议法定继承人可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的,一般均分,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五)继承方式: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如果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
(六)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可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他们是有继承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