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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父母去世,房产按法定继承顺序留给四个子女共同继承。因考虑到房子需要挂牌出售

父母去世,房产按法定继承顺序留给四个子女共同继承。因考虑到房子需要挂牌出售 父母去世,房产按法定继承顺序留给四个子女共同继承。因考虑到房子需要挂牌出售,而其中三个子女(大儿子、二女儿、小儿子)都在父母去世前已经购置了属于自己的首套产权房。后经子女们口头商量,决定将父母的这套房子过户到三女儿的名下。最后经相关手续,由法院判决:因其他三个子女签名自动放弃父母的房产继承权,所以该房产由三女儿一人继承。现在,三女儿身体非常不好,又故意把房价抬得很高,不肯跌价,造成挂牌的房子出售不了。这房产继承权最后很有可能就落到三女儿的丈夫和女儿手里。现在,其他三个子女怎么做才可以争取到这套父母原本留下给四个子女共同继承的房产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7-04-17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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