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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中离职需提前三个月申请有法律效应吗

劳动合同中离职需提前三个月申请有法律效应吗 我在私立幼儿园担任幼儿园教师,已经向园方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离职,解除劳动合同,但园方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离职需要提前三个月申请为由,不予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这个符合劳动法规定吗?我作为劳动者,现在离职的话,需要承担什么后果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ha……(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7-10-20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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