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法院判决的劳动合同纠纷
法院判决的劳动合同纠纷 您们好,我们7个人是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信用联社的职工,在农业银行管理信用社时期,在不同的时间被清水河县农行借调到农行所属机构工作,当时行、社人员互相经常借调;1996年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由于种种原因我们未能返回信用社工作;从1996年12月到现在,我们上访了16年也解决不了我们的工作问题,我们与清水河县信用联社的劳动合同纠纷经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呼法民二终字第310号判决,清水河县信用联社应恢复我们的工作,但是,法院的判决也不起一点作用,清水河县信用联社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我们的工作还是解决不了;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清水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分别给内蒙古农业银行、内蒙古银监局送达了司法建议函也不起作用;现在又成立了内蒙古农村信用联合总社来领导和管理清水河县信用社了,那些新官也不管旧帐,那我们应该怎么办呀,难道法律就是这样的吗,判决了以后就拖在法律程序上没有人管了,法院说是人的工作无法执行,我们18大要去北京拍卖判决书,求求指点指点我们吧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qshyan……(内蒙古-呼和浩特)
提问时间:2012-09-13 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