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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适用
司法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适用 司法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发布实施后,原《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是否继续适用?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潜能在渊(湖北)
提问时间:2012-09-13 16:05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2-09-13 16:25
如果新法颁布时没有废除旧法,那么旧法仍然有效,双方冲突部分根据法的溯及力确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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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2-09-13 16:34
实际使用中 适用的都是三种伤害的标准 而不适用司法部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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