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其他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在四川省适用吗?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在四川省适用吗? 我私人雇佣了个人帮我搬抬水管,这个人被水管压伤了脚,他用《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级》鉴定了10级伤残,我可以要求他用《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鉴定吗?这个标准在四川有没有执行?现在失效了吗?
问题状态:
已关闭
提问人:yuyuey……(四川)
提问时间:2011-04-01 16:19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在河南是不是管用
1个回复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与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鉴定》标准差距
0个回复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与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鉴定》标准差距太大。
2个回复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中,第四十四条 颅脑损伤致成硬脑膜外血肿、是怎么赔偿
3个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
1个回复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个回复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个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2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