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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与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鉴定》标准差距太大。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与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鉴定》标准差距太大。 最高法院制定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与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鉴定》标准差距太大。适用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一般是故意伤害行为,工伤鉴定的是工作中受伤过失行为。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再次伤害了被侵害人的心。94年制定的标准过时了应尽快修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请便示一二(江西)
提问时间:2010-05-30 13:5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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