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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开发商只顾造新楼
房屋漏水,开发商只顾造新楼 2004年入住新房,2个月后发现房屋漏水,多次与物业反映后问题一直没有解决,由于渗水,造成窗框和墙面损坏严重,2009年开发商在房屋北面再造新楼 间距不足20米,造成两楼之间地面下沉,墙壁开裂。并且在施工过程中噪音(有较长的一段时间24小时作业)及灰尘污染很严重,脚手架也给居民造成不便。因此业主拖欠物业费达6000多元,物业多次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现新楼基本竣工,物业要求解决问题。 问:作为业主现在有没有过失,并且应该如何维权?(该向开发商提出怎样的赔偿要求合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北极的萝卜(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09-11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