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关于水管质量导致漏水使房屋地板等损坏向开发商索赔的问题
关于水管质量导致漏水使房屋地板等损坏向开发商索赔的问题 我们家于2006年初搬入刚建成的小区,当时,就觉得开发商还依然使用镀锌管做水管感到很诧异,但是,入住心切,也没过多深究。今年6月,我们外出几天,回到家后发现被淹了,地板、床垫、资料等等都被泡坏。于是找到物管,联系了开发商,开发商派了人过来把所有涉及水管的墙壁地面等地方打开,发现水管生锈腐蚀在漏水,于是帮我们更换成了PPR管。一开始答应得好好的,损坏的地砖地板等涉及的东西都可以更换,可等到换完水管把涉及装修地板等的预算报上去后,开发商的态度立马改变,要我们出50%,他们才肯继续下去,而且说是水管商的问题,还有保修期过了的问题。从法律法规上看,《关于在住宅建设中淘汰落后产品的通知》中2000年以后就该淘汰镀锌管的使用,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由于产品质量引起的财产损失都该销售者承担。我们现在想上诉,不知道程序该如何办理?赔偿申请怎么写?还想请问我们的想法对不对?有哪些可以得到更多的补充。希望得到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e_11(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09-07-07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