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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法还能真正实施到为员工求得正常的待遇吗?

劳动合同法还能真正实施到为员工求得正常的待遇吗? 湖南益丰大药房武汉分店长期让员工义务加班,一个月休息2天,早上7.30上班到下午2.30下班;下午2.00上班到晚上9.30下班,早上7小时班,下午7个半小时班。一个月下来我们正常的工作时间是203小时,还每个月8号固定加班3个小时,这样就是我每个月固定的上班时间是233小时,但法律的规定是8小时/天,一个月就是176小时,这样我们每个月就多工作57个小时这样算违法吗?我们的劳动合同法签订的是每天8小时,每周休息2天,可现在我们不知道这样的情况寻求那个部门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伟2(湖北)
提问时间:2012-09-09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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