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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纠纷

商品房买卖纠纷 钟律师,您好!我去年9月预购了一套商品房,当时交了两万元,房屋总价值43万,由于当时我经济紧张,与开发商协商好其余款项于今年5月18日开发商交房时一次交清,同时开发商给我开了12万元的收据,协助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拿到收据后,我于今年4月份拿到贷款,满心欢喜等着5月18日等开发商交房。到了今年5月18日,开房商通知我去接房,到了现场我傻眼了,本来六幢楼的小区,只有我预订的那幢和另一幢楼建起来了,其他的楼只挖开了地基,从大门口到我买的楼单元门口无路可走,我买的楼房单元门口堆了一个大土包,旁边是为了建其他楼挖开的地基,供暖的锅炉房也没有建,开发商告诉我,现在整个小区未建成,没有路走,他给我架个竹夹板走,暖气不是我应该操心的,等到天冷了他给我回供暖的,实在不行给我弄个电暖扇。单元门口现在不能安装门铃,因为担心房主装修时弄坏单元门门铃。我认为这样不能交房,随后提出要不退房,开发商同意退房,他说我这样的业主要求太高,他不能满足,退房可以,但是我拿他的房子做了预售登记并贷款了,让我还贷款并且消除预售登记信息。我去问了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中心说他们贷款发放出去还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我还款提前要交违约金,而且下一次再贷款要等一年,公积金利息也要涨,贷款额度却要降。钟律师,像我这样的问题我该怎么办?还款我的损失太大,要房,那个现状我怎么入住啊?请您给我出个主意好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我被困住了(甘肃)
提问时间:2012-09-08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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