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商品房买卖纠纷
商品房买卖纠纷 是这样的,我今年8月中旬与开发商签订了买卖合同,因为是贷款买房,所以合同里约定到9月30日交房,到了9月末,我从其他途径听说我购置的房是烂尾楼,去到他处证实了我听闻。到10月1日,我去办理交房手续时候,那个会计就把我的税款维修基金等都收了,并开具了收据,当我要他们履行交房手续时候,却被告知,银行贷款没有批下来呢,要等批下来才能交房给我,这个郁闷,那个房子结构采光不好,客厅一面墙挡住了光线,原来看房的时候服务接待的小姐说那个墙是可以打掉改建的,结构后来等我签完合同后一次去看房时候却被另外一个售楼小姐告知那是承重墙不能改建,现在我就是在想,他们在销售过程中是否违反了一些法律法规,我是否可以借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啊???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忘记讲了,就是那个楼盘并不是现建的,而是烂尾楼改建的,但是买房时候他们也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这个房产商是否构成了欺诈,是否对我有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nlia……(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09-10-12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