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员工培训和服务期约定的一些不明白!!
关于员工培训和服务期约定的一些不明白!! 我刚进入昆明XX食品公司,该公司是做面包的,进入公司的第一件事就是公司和我们签了一份《培训协议》,约定:1、公司派我们到青岛培训3个月,车费伙食都由公司安排;2、约定我们必须为公司服务2年,否则承担公司付出的费用;3、在培训期间的工资只发一半给我们,一半扣押,回公司签合同后才返还。
可是我们到青岛后,被派在一家青岛XX食品公司干活,这家公司也是做面包的,五一照样和这家公司的员工一起干活,基本没有休息时间,这家公司的薪水是这样的:试用期一个月1200元,过后1500元以上。而我们3个月才1200元/月,就是同工不同酬,心里也不是什么滋味,有一种被骗来这家公司干活的感觉,其实说是来培训,但是昆明公司跟青岛公司都是做同一种食品的,就只是设备不一样,如果回昆明公司后,不引进这种新设备那我们一定是被骗了,骗来这里干活,因为听说两公司的老总是哥们,我是有点不想干了,可是工资又被扣押,又签了一份协议,现在真不知怎么办,望知法高手给予指点!!!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muxuec……(山东)
提问时间:2010-05-09 05:32